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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3年2月28日0時起,調整本市租借公共自行車使用者於前30分鐘租借費用為0元,並同步取消於本市租借公共自行車雙向轉乘臺北捷運系統、本市聯營公車或新北市區公車之轉乘優惠。

自113年2月28日0時起,調整本市租借公共自行車使用者於前30分鐘租借費用為0元,並同步取消於本市租借公共自行車雙向轉乘臺北捷運系統、本市聯營公車或新北市區公車之轉乘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