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113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448471號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信義廣場地下停車場自113年5月1日0時起調整停車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 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 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 臨停費率(全程以半小時計算收費)
1、 週一至週五
(1) 8時至22時每小時新臺幣(以下同)50元。
(2) 22時至翌日8時每小時10元。
2、 週六至週日與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
(1) 8時至22時每小時60 元。
(2) 22時至翌日8時每小時10元。
(二) 月票價格
1、 全日月票:4,800元。
2、 全日里民停車月票:3,840元(優惠里:信義區景新里、三張里、三犁里、安康里)。
3、 全日所在里停車月票:3,360元(所在里:信義區西村里)。
4、 日間月票(每日7時至20時,非使用時段依計時費率收費):3,500元。
5、 夜間月票(每日21時至翌日8時,非使用時段依計時費率收費):500元。
二、 機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 臨停費率:計次20元,每日0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0時停車者,累積收費1次。
(二) 全日月票:300元。
三、 實施日期:113年6月1日0時起。
四、 購買小型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優惠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機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