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556402號
主旨: 公告本市文山區水源快速道路高架橋下自113年5月6日至113年7月31日止部分汽、機車格位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停車場法第25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 配合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辦理「113年度水源高架橋防蝕塗裝改善工程」,文山區水源快速道路高架橋下停車格位編號24至70號汽車停車格及機車停車位配合工程時間由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進行現場維管,維管範圍禁止車輛停放,並暫停收費。
二、 施作範圍未維管部分仍開放停車並依公告費率收費。
三、 施工廠商與聯絡方式:勗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932-339-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