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42781號
主旨:公告本市萬華區新和庭園平面停車場中華路二段416巷口),自113年4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調整收費費率。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萬華區新和庭園平面停車場(中華路二段416巷口)。
二、 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採計時費率,每小時收費新臺幣(下同)40元(另為提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格位全程採半小時收費)。
三、 各類月票收費標準:
(一)全日月票為4,800元。
(二)里民月票為3,500元(優惠里:萬華區新安里、新忠里、凌霄里、騰雲里、忠貞里、中正區忠勤里、永昌里)。
(三)所在里月票為3,000元(所在里:萬華區新和里)。
四、收費時間:每日24小時。
五、實施日期:113年4月1日(星期一)零時起。
六、 查詢電話:02-27269600;網址:pma.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