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068321號
主旨:公告本市萬華區昆明街278號前,公有路邊裝卸貨停車位(編號19,計1格),暫停收費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本市萬華區昆明街278號旁建築物因外牆磁磚脫落,有影響公共安全之虞,為維民眾安全,公告該路段範圍旁公有路邊裝卸貨停車位暫停使用並禁止車輛停放;停放管制範圍內車輛,請配合提前將車輛駛離。
二、暫停收費與禁停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24時止。
三、俟前揭建築物外牆磁磚完成修復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四、於公告禁止停車區域及路段停放之車輛,經拖吊移置後,如車輛所有人逾期未領回,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