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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大安區僑安地下停車場自98年1月12日零時起小型車採丙種計時費率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09738572000號
主 旨:公告本市大安區僑安地下停車場自98年1月12日零時起小型車採丙種計時費率收費管理。
依 據: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4條、第5條。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以丙種計時收費每小時40元。
(二)小型車夜間折扣時間及費率:每日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止小型車優惠每小時30元,進出車輛若跨優惠時段,則以前一時段費率標準計算。
(三)小型車全日月票:每月7,200元。
(四)僑安地下停車場所在里(大安區正聲里)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申請車輛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得享小型車全日月票7折優惠,為每月5,040元。
(五)僑安地下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300公尺內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申請車輛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得享小型車全日月票8折優惠,為每月5,760元。
二、為利民眾98年1月份購買小型車停車月票需要,僑安地下停車場出售小型車20天期月票(自98年1月12日至1月31日止),月票金額分述如后:
(一)小型車全日20天期月票:4,645元。
(二)僑安地下停車場所在里(大安區正聲里)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申請車輛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得享小型車全日20天期月票7折優惠為3,252元。
(三)僑安地下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300公尺內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申請車輛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享小型車全日20天期月票8折優惠為3,716元。
三、計費單位:停車時數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收費。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分,如不逾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另為提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暫採「停車前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算」優惠,以鼓勵民眾多利用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停車,降低路邊道路違停情形,促使道路交通順暢。
四、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24小時收費管理。
五、實施日期:98年1月12日零時起。
處長 張 哲 揚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