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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信義區國父紀念館西側門廣場停車場,自98年2月6日至2月15日每日18時至23時止禁止車輛進出停車場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09839052800號
主 旨:公告本市信義區國父紀念館西側門廣場停車場,自98年2月6日至2月15日每日18時至23時止禁止車輛進出停車場。
依 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2009年臺北燈節活動,國父紀念館西側門廣場停車場,自98年2月6日至2月15日每日18時至23時止禁止車輛進出停車場。
二、前述燈會活動每日管制時段結束後,國父紀念館西側門廣場停車場,即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處長 張 哲 揚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