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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內湖區文德路(江南街-成功路3段)、星雲街(成功路3段-金湖路)、康寧路1段(星雲街-金湖路)、康寧路3段(成功路5段-中山高速公路)、金湖路(成功路4段-成功路5段)、民權東路6段(中山高速公路-康寧路3段)路邊停車格,自104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4342530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內湖區文德路(江南街-成功路3段)、星雲街(成功路3段-金湖路)、康寧路1段(星雲街-金湖路)、康寧路3段(成功路5段-中山高速公路)、金湖路(成功路4段-成功路5段)、民權東路6段(中山高速公路-康寧路3段)路邊停車格,自104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內湖區文德路(江南街-成功路3段)、星雲街(成功路3段-金湖路)、康寧路1段(星雲街-金湖路)、康寧路3段(成功路5段-中山高速公路)、金湖路(成功路4段-成功路5段)、民權東路6段(中山高速公路-康寧路3段)一般小型車停車格位、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位及裝卸貨停車格位。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採丁種計時費率,每小時新臺幣30元(另為提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採半小時計算);裝卸貨停車格位採戊種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30元,限停20分鐘。
三、收費時間:一般小型車停車格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裝卸貨停車格依現場公告牌面所示。
四、實施日期:104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 www.pma.gov.taipei。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