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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聯合醫院附設停車場無證營業說明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鄭麗淑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分機6301

針對臺北市議會5月19日關切市立聯合醫院附設停車場無證營業一事,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6院區附設(忠孝、仁愛、和平、中興、陽明及婦幼)停車場原停車場登記證有效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惟未及時辦理換發停車場登記證,該處發現後已立即通知停車場業者辦理,現該6處停車場皆已取得停車場登記證。
停管處表示未來會將停車場登記證過期之業者列入優先稽查,一旦查獲無證營業,依停車場法第37條可處以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另該處亦將於停車場登記證到期日前1個月寄發通知單告知停車場經營業者換發資訊,提醒業者提早辦理停車場登記證申請,確保停車場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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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