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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父紀念館平面停車場97年12月31日19時起至98年1月1日凌晨3時止禁止停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09738592103號
主旨:公告本市國父紀念館平面停車場97年12月31日19時起至98年1月1日凌晨3時止,暫停收費並禁止車輛入場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
公告事項:
配合本府辦理「臺北最HIGH新年城-2009跨年晚會」活動交通管制措施,本市國父紀念館平面停車場配合光復南路(仁愛路-忠孝東路)交通管制,自97年12月31日19時起至98年1月1日凌晨3時止(依管制勤務結束時間),配合禁止車輛入場停車,已停放場內車輛將配合道路管制自97年12月31日22時起,禁止車輛離場行駛道路,惠請提前將您車輛駛離。
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