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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汽機車行車安全,主要幹道以禁停管制為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黃詩涵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101

考量汽機車行車安全,停管處表示道路主要功能係供車行,近年來交通量大的主幹道多已實施禁停管制,以減少對車流之影響;另在交通量較小的幹道、次要道路及巷道等未實施禁停管制路段,規劃停車格位時會保留足夠且符合規定之車道寬度,使在提供停車空間下,亦能維持車輛通行順暢,並減少汽車突然開車門、機車於車陣中牽車等安全上的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