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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停車繳費單改良,避免代扣重複繳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鄭麗淑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分機6301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針對已申辦金融或電信業者代繳路邊停車費的車輛,自105年10月17日起正式實施繳費通知單上第一段條碼處,印製「本車已辦代扣繳服務,請勿重複繳費,如代繳失敗,請參考背面補單繳費說明」文字的新措施,提醒民眾不要再重複繳費。
停管處表示目前有46萬8,975輛車申請金融或電信業者代繳路邊停車費服務,但民眾常忘記已辦理停車費代扣繳而再持單至超商等代收據點臨櫃繳費,致重複繳費件數近半年來每月平均高達10,911件,除造成民眾須辦理退費的困擾外,也增加不少行政作業。為能改善此情形,將現行停車繳費單開單方式做一新變革,在路邊停車場管理員開單時,由開單PDA設備自動比對車號,經比對結果屬具代繳停車費服務的車號時,通知單上第一段條碼處即改印提醒語。希望藉由推出此一新措施,達到民眾不再重複繳款的目的。
停管處提醒已辦理代扣繳停車費申請人,在從事車輛買賣時務必向代繳金融機構業者辦理終止代繳服務程序,以免造成誤替新車主繳費的困擾;另已辦停車費代扣繳之車主所收到停車繳費通知單無第一段條碼,各超商等代收據點即不受理持原單繳費,如申請人收到代繳業者通知「代繳失敗請自行繳款」訊息時,則請車主利用以下管道繳費:
一、繳費期限內您可利用手機下載「PI行動錢包」或「歐付寶行動支付」APP,任選一家信用卡,註冊會員後掃描停車單(包括催、追繳)第2段條碼並依指示操作,就可扣款繳停車費服務。
二、本處網站可查詢未繳停車資料,您可透過「全國繳費網」(https://ebill.ba.org.tw)或手機下載「北市好停」APP,並選擇欲繳費之停車單(可勾選單筆或多筆),利用晶片金融卡(需讀卡機)或活期性帳戶(不需讀卡機)轉帳,即可即時完成線上繳納停車費,或列印補繳通知單至超商繳費。
三、本處服務臺、交通事件裁決所與所轄各公有路外停車場(24小時營業)繳費。
四、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超商多功能訊息機補印繳費單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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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