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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換新的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為何仍被開一般繳費通知單,如何處理?

因新申請識別證之資料無法即時傳輸至道路上各停車收費管理員的PDA開單機具,故收費管理員仍會先開立一般繳費通知單,倘收到一般繳費通知單者,請於繳費期限內,持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正本至停管處轄管24小時開放之路外停車場辦理銷單,或電話連繫停管處服務臺(電話:2726-9600),經查證確為新辦理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則會逕予註銷該筆停車繳費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