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市中山區新生北路2段77巷臨時平面停車場開始收費事宜,自106年7月10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633739200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中山區新生北路2段77巷臨時平面停車場開始收費事宜,自106年7月10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新生北路2段77巷臨時平面停車場(中山區新生北路2段77巷與新生北路2段55巷3弄交叉口)。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採戊種計時費率,每小時新臺幣20元。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四、實施日期:106年7月10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 www.pma.gov.taipei。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