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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大同區敦煌路大型車平面停車場自106年8月1日(星期二)起調整停車種類及收費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634945500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大同區敦煌路大型車平面停車場自106年8月1日(星期二)起調整停車種類及收費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4條、第5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敦煌路大型車平面停車場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大型客車計時收費每小時30元,每日最高收費120元。
(二)大型貨車計時收費每小時30元,每日最高收費120元。
(三)停車時數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收費。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分,如不逾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另為提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採「停車前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算」。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止。
四、實施日期:106年8月1日(星期二)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www.pma.taipei.gov.tw。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