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市基隆河大佳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大直橋以西-9號水門)及迎風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大直橋以東-7號水門圓環),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434092100號
主旨:公告本市基隆河大佳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大直橋以西-9號水門)及迎風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大直橋以東-7號水門圓環),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依據: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配合本府教育局辦理「教育盃中小學路跑錦標賽」活動,本市基隆河7、8、9號水門交通管制措施,旨揭公告範圍所有大、小型車輛停車位(區)、機車停車位(區)及園區道路路邊停車位暫停收費,除有通行證及活動停車證之車輛外,禁止其他車輛駛入停放。
禁止停車及暫停收費時間:104年1月27日零時至12時止(至管制時間結束)。
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處長張哲揚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