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0月11日持淡水河3、5號水門堤外停車場月票車主可辦理週邊道路路邊停車費退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稿單位:第三科
發稿日期:96年10月19日
連 絡 人:吳三財
連絡電話:27590666轉6325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為配合國慶日施放焰火管制措施,凡購買淡水河3、5號水門堤外停車場月票車主,於10月11日在週邊道路路邊停車場停車之繳費通知單可憑月票申請撤銷,已繳納停車費用者仍可憑月票及繳費收據辦理退費。
淡水河3號(市民大道底)、5號(民生西路底)水門堤外停車場(含民生西路至市民大道堤外防汛道路),為配合國慶日施放焰火管制措施,該處雖已事先密集宣導購買月票車主周知,並自10月10日零時至11日上午9時止免費開放大稻埕公園地下、塔城公園地下及市民大道塔城段地下等停車場,提供作為替代停車場所使用。對於部分停放週邊道路【涼州街(環河北路至延平北路)以南、市民大道(不含)(環河北路至延平北路)以北、延平北路(市民大道至涼州街)以西】路邊停車場車主,仍可申請註銷10月11日停車繳費通知單或辦理退費,洽詢電話:27590666-6325。
-以下空白-